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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重点场所卫生工作督查通报

保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重点场所卫生工作督查组于2017年3月10日至14日对云南省澜沧江酒业集团、保山复烤厂、公共场所(理发店2户、美容院场所4户)、小餐馆(4户)、小食品店(2户)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云南省澜沧江酒业集团和保山复烤厂创卫基础档案杂乱无章,不符合保创卫办发[2016]2号文件要求;职业病防治创卫专业档案不符合创卫国家标准第二十四条要求。云南省澜沧江酒业集团收购旧瓶堆放空地盖布上积水多、绿化带不清洁、公共卫生间蝇多有异味、盆栽植物盆内有烟头等,未按要求制作创卫宣传栏,仅有的一块临时粘贴的防病宣传栏是永昌街道的,且无日期无期数,职工食堂已关闭但未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保山复烤厂未设置禁止吸烟的标示,职工食堂卫生差。

2.小理发店仍存在从业人员不穿工作服的问题;小美容院存在没有设置消毒专间、特殊用化妆品索证不齐全的问题。

3.小餐馆存在没有采购索证、查到邮购的三无产品(萝卜条)、食品库房不规范、操作间卫生差、店内蝇密度超过1视野>10只、清洗消毒间不规范、从业人员不掌握卫生常识等问题。

4.小食品店存在无证照、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没有建立索证电子台账、垃圾箩无盖、店内收银台摆放烟灰缸等问题。

二、工作要求

1.请企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加强对云南省澜沧江酒业集团、保山复烤厂创卫工作的指导和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

2.请隆阳区强化对小理发店、小美容院的日常督导和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在确保面上全面达标的基础上打造迎检精品单位。

3.请隆阳区督促涉及小餐饮店和小食品店存在问题的整改,同时强化面上的指导,确保小餐馆、小食品店符合创卫标准,在此基础上打造迎检精品单位。

4. 请督查组做好整改情况的后续跟踪收集,请新闻媒体跟踪曝光。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17/0327/69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