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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民主之美 激扬法治之力—— 保山民主法治建设铿锵有力

彰显民主之美 激扬法治之力

—— 保山民主法治建设铿锵有力

 

民主法治,国之基石。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坚持依法治国。”自党的十八大开启法治建设新征程以来,保山聚焦高质量民主法治建设,在“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5年里,民主法治为保山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不断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巨大优越性。

民主立法彰显为民温度

5年来,保山每一次成长变化,每一次阔步前行,背后都回响着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有力回声,彰显着为民办实事的实在温度。

为加强和顺古镇的保护与管理,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保山市和顺古镇保护条例》;通过制定出台《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为昌宁荣获国家园林县城、水美乡村全国试点、云南省文明县城提供了法治保障;通过制定实施《保山市龙陵松山战役战场遗址保护条例》,为加强对松山战役战场遗址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通过制定实施《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加强全市城市环境卫生治理,创建整洁、文明、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实施更为提高立法质量、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一直是市民关心关注的问题,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同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联系,积极了解民情、顺应民意、集中民智,开展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情况专题询问,政府部门从严从实推进此项工作,规划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农贸市场,为老百姓“菜篮子”工程搭建了良好平台。

教育、医疗、人口老龄化等热点问题直击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保山市人大常委会针对日益突出的人口老龄化和养老公共服务保障滞后、全市婴幼儿托育等问题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抓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解决托育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切实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

5年来,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和报批地方性法规5件,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保障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保山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以良法保障善治。食品安全、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修复等一系列民生热点话题,回应了民生关注,以法律保障的强劲手段呵护民生需求,保障群众利益,温暖顺应民心。

法治建设守护群众安宁

保山历来重视法治建设,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保山成立了保山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2019年,成立保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保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通过不懈努力,党的领导全面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脱贫攻坚摘帽成果巩固,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成果,立法质量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法治文化建设深入人心,全民守法意识普遍树立。保山先后8年荣获“全省平安建设优秀市”称号,“6995”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在全市推广,矛盾纠纷案件总数和信访总量逐年下降,法治建设群众综合满意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综合满意率连续3年位居全省第一。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法治建设的具体表现,是以法治市守护群众安宁的生动再现。

一个短小的电话号码——“6995”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推广有效打通了政府平安管理与人民群众平安互助相结合的“最后一公里”。为解决基层一地一域、一寨一户群众平安愿望和需求各异境况下的社会治理难题,第一时间解决基层群众矛盾纠纷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保山市创新基层治理工作思路,将传统的群防群治十户联防工作与现代通信技术手段相结合,通过试点、改进、升级、推广,研发建立了“6995”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构建了“群防群治、邻里守望”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保山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服务集约化”,率先在全省建成首个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最多跑一次”事项占98.6%,网上可办率达98.7%,全程网办率达42.56%,“一部手机办事通”注册用户实名认证2.67万人,办理事项183.99万件。

为构建群众权益保障体系,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利,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搭建公众参与、诉求表达、平等沟通、协商对话平台,开设了《保山阳光政务》直播间,对群众关注问题进行在线访谈,市级主要领导积极参与“金色热线”等直播节目,就听众、网友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作现场解答。

围绕依法治市、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全民守法,保山法治建设在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中转型升级,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民法治素养明显提升。

监督之手保障公平正义

东河作为保山人民的母亲河,滋养着保山儿女。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东河垃圾、污水排放等问题严重破坏了河流生态。保护东河事关全市人民群众福祉,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东河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

母亲河受到污染,群众的诉求强烈。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保山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督促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筑牢生态保护防线,持续开展“河长制”督查工作,促进生态环境修复。

在人大的有效监督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得到纠正,中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持续开展。

这是人大发挥监督职能的缩影。人大常委会聚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行有效监督,针对民生福祉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强化监督等问题补齐了民生短板,回应了人民期待,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法治建设中,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开展监督工作,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对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实效性、协调性、合理性、操作性和规范性进行评估,所形成的评估报告作为完善地方性法规的重要参考依据。截至目前,保山制定并已实施的5部地方性法规,尚无修改和废止的情况。

在民主法治建设的铿锵步伐下,保山的教育、医疗、中心城市交通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落实。随着民主法治建设体系的不断健全,保山昂首阔步,在民主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中彰显民主之美,激扬法治之力,为过去5年的民主法治建设交出满意答卷。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21/0917/515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