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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持续提升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

去年以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持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效明显。

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把方向、管大局、议大事,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行业的教育督导工作问题,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督政履职更加有力。组织专家组对隆阳区、龙陵县进行第三轮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督促2个县(区)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扎实做好迎接省级评估准备工作,得到省级评估组高度评价。提前完成第三轮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腾冲市被评为“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全市5个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全部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对教师待遇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督促相关县(区)按要求签订承诺书,及时兑付拖欠教师待遇资金12968.95万元。

督学工作更加紧实。加强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加大督学队伍建设,聘任兼职督学员558名,实现基础教育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完善督学选聘标准,聘任全市第一届教育督导评估专家108名,举办首届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培训会,选派14名督学、督导干部参加上级培训学习。完善督学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规划,采取外聘专家、自主授课、外出学习、网络培训等方式开展督学专业化培训。

评估监测更加有效。积极开展普通高完中、幼儿园等级评估,认定腾冲市第五中学、腾冲市第八中学为“云南省一级二等高完中”。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认定“保山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7所。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222所幼儿园纳入督导评估范围。举办托幼机构保健员上岗培训,400余人取得幼儿园保健员证书。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要求,抽取监测样本校共108所,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被教育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评为“优秀组织单位”。 [丁恒情]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21/0408/438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