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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年2月6日在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 静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的主要工作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中共保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全市中心工作,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全市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常委会共制定和报批地方性法规2件,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项,开展执法检查7项、工作调研7项、专题询问1次、代表视察6次、工作评议2次、工作测评1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3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1人次。统筹推进地方人大工作,积极推动保山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地方立法稳步推进,法治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为保山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制定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争议较大的重要地方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力求法律条款接地气、能管用、有成效。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于2020年4月9日颁布实施,为规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据。保山市和顺古镇保护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待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实施,对加强和顺古镇的保护与管理、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对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加快制定落实有关配套制度,为昌宁荣获国家园林县城、水美乡村全国试点、云南省文明县城提供了法律支撑。对保山市龙陵松山战役战场遗址保护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进一步推进了地方性法规的有效落实。

二、监督工作扎实有力,助推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

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彰显了人大监督的实效和权威。

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监督,凝聚打赢“两场战役”精神力量。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凝心聚力、共克时艰,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场战役贡献人大力量。常委会领导深入一线督查督导疫情防控,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出建议。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始终奋战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第一线,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承诺。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报告,检查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听取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职情况,督促政府持续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坚决打赢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阻击战。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执法检查,针对野生动物养殖户实现转产转型难度大等现实困难和工作短板提出建议,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分类进行处置,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 

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强监督,全力助推经济发展有序回升。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六稳”“六保”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与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审查。听取和审议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20年1—6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市级财政决算、专项预算调整和预算调整方案,提出紧盯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编制好“十四五”规划的建议,督促各级政府落实全市经济运行15条措施。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盯紧查出问题跟踪监督,督促防范财政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听取和审议全市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促进国有资产管理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预算联网监督实现全覆盖,举办全市人大系统财经预算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财经预算监督工作水平。评议市投资促进局工作,提出科学精准招商、提升引资质量、改善营商环境等建议。听取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职情况,推动全市商业贸易和物流业健康发展。调研侨资侨属企业发展情况,促进我市40家侨属企业持续发展。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帮助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在繁荣市场、扩大就业、增加财政收入中的重要作用。

聚焦决战脱贫攻坚加强监督,推动乡村振兴与全面脱贫有效衔接。开展全市畜牧业发展专项调研和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十四五”农业产业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制定加快肉牛产业发展的意见,助力我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评议市水务局工作,提出围绕滇西辐射中心、滇西工业重镇建设,提升依法治水能力的建议,力争保山坝、潞江坝、腾冲三大灌区以及一批事关保山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大水利工程尽快开工建设,超前谋划跨流域调水工程前期工作。调研和测评全市产业扶贫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助推产业扶贫有关工作的落实。

聚焦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加强监督,切实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针对日益突出的人口老龄化和养老公共服务保障滞后等问题,对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抓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开展G56杭瑞高速保山坝区段危化品运输安全和货车过境环境污染防治监管情况调研,督促尽快启动保山中心城区东绕城高速功能转换及车辆分流工作。开展市第五届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调研,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建议延期适时举办市运会。开展全市婴幼儿托育工作调研,有效推动解决托育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开展保山中心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调研,促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摸清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现状,对腾阳会馆、太保山武侯祠、汉营东岳庙等19项文物进行了修缮保护,促进文化与旅游、文化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开展全市政务服务工作情况调研,推动解决“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授权不充分”“体外循环”等问题,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建设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只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开展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常委会领导带队督导高黎贡山跨州市移民搬迁工作,推动民族地区融合发展。

聚焦推动绿色发展和美丽保山建设加强监督,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调研怒江、澜沧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情况,督促政府将“两江”流域重点污染源、生态脆弱区修复治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和“十四五”规划,集中力量实施综合治理。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推动解决全市监测能力不足、土壤污染状况底数不清、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等难题。听取和审议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环保法执法检查建议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推动整改中央、省委省政府督察反馈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提出的问题,扎实开展“河长制”督查工作,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促进保山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腾冲“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不断巩固提升。

聚焦法治保山建设加强监督,促进市域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认真开展国家宪法日和法治宣传月活动,举办一系列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全方位推进民法典实施,增强全市人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调研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推动解决一批严重侵害公益、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听取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助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调研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督促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大对领导干部、青少年、流动人口等关键对象的普法力度,推进基层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审议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告,制定了备案审查办法,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5件,督促市政府对全市现行有效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继续有效1件、废止2件。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5件次,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决定和任免科学规范,依法决策水平日益提升

常委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紧紧抓住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大局、关系长远健康发展的重大事项,依法对市级财政决算及预算调整、政府债务限额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支持政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过“紧日子”,理好“钱袋子”,加强预决算管理,努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抓实深化改革工作,涉及人大领域2项经济体制改革、5项民主法制改革有序推进。

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及其常委会严格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统一,把好任免审查关、法律知识考试关、履职保证关、议案审议关“四关口”。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依法补选11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常委会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人次、免职34人次,通过“保山人大网”向社会公开任命干部的履职保证书。依法终止了5名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许可对2名违纪违法的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并辞去其代表职务,依法维护代表的纯洁性。

四、服务工作深化拓展,代表作用更好发挥

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促进代表工作取得实效,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的良好风貌。

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履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双联”工作制度,327名人大代表联系群众654人次,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广大代表积极捐款捐物支持疫情防控、扶贫济困、助医助学,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落实代表交通通讯补助,看望慰问生病住院代表,体现了党委政府对代表的关心。向代表寄送各级人大杂志和常委会公报,让代表知情知政。

发挥代表特点优势,代表活动内容务实有效。积极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增强代表活动内容的针对性、务实性。组织保山市选举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视察昌保高速公路建设等情况,市直5个代表小组围绕边境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建设等开展调研、视察,就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加快实施重点项目等提出建议。组织37名代表参加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座谈会、论证会,邀请代表旁听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减刑假释案件。指导全市代表活动阵地有效运行,督促规范工作机制和活动内容,使其成为联系选民的桥梁、关注民生的平台、宣传人大的窗口。

落实督查督办机制,建议办理实效逐步增强。驻保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保山坝大型灌区的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项目已列入全国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坚持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牵头督办重点建议和市委市政府专项督查制度,着力整改“用答复代替办理”“建议回娘家”等问题,推动建议办理工作从“被满意”向“真满意”转变。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86件代表建议全部交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完毕,其中办理结果为A类的66件。管理使用好建议办理专项资金,推进部分群众急需、实施容易、资金需求较小建议的办理落实。

五、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各项工作统筹推进

常委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强化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加强理论武装,提升履职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实效。 

加强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统领新时代人大各项工作。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制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和责任清单,确保在思想上对标对表,在行动上紧紧跟随,在执行上坚决有力。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强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加强能力建设。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和基层党支部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各项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边疆、民族、山区、美丽”市情新内涵大讨论活动。扎实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共修订完善51项制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大人大干部培养选拔和交流任用力度,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加强作风建设。整改落实“最不满意三项工作”,着力解决部分人大干部履职能力弱、立法后续跟踪问效力度不强、地方性法规执法监督不力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调研方式,提高会议审议质量,落实精文减会要求,切实整治形式主义。常委会领导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督查调研,扎实做好挂重大项目、挂企业、挂软弱涣散党组织等工作,积极督导挂县(市、区)脱贫攻坚。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常委会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被命名为全市首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善洲精神学习活动深入开展,人大退休党员干部徐洪祥同志被中央文明办等部委表彰为“中国好人”。实施人大新闻发言人制度,统筹各级媒体讲好人大故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充分实践、深入人心。

加强上下联动和对外交流。积极协助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到保山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认真协助省内外人大系统莅保考察交流。与市委政法委联合举办全市乡镇人大主席和政法委员培训班,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到省内外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制定常委会领导联系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是中共保山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族人民、各级人大以及社会各方面热情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是: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推动法规实施的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力度还需加大; 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紧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仍需提高; 常委会自身建设适应新阶段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改进。

2021年的主要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保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纲”和“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高质量推进城市生态化、工业聚集化、农业规模化、旅游品牌化、发展数字化的要求,努力把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紧扣保山“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开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高质量开展立法工作,在加快法治保山建设中更好发挥作用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好人大立法的主导作用,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各领域全过程。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立法途径,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立法中,要善于通过“小切口”解决实际问题,搞一些“小快灵”,不搞“大而全”“小而全”,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进一步推动立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处理好上位法和下位法关系,确保地方性法规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协调一致、有效衔接。编制2022—2026年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制定《保山市乡村清洁条例》。推进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二、高效能做实监督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更好发挥作用

坚持服务大局、贴近民生、突出重点,依法行使监督权。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做好市本级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初步审查,听取和审议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及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调研全市专项债券管理使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评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围绕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听取和审议全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调研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全市草原资源保护情况,对2020年常委会提出的环境资源方面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持续开展“河长制”督查工作。围绕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调研大滇西旅游环线枢纽建设、医疗保障、广播电视、地方外事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情况,测评养老服务工作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工会法实施情况,对全市基础教育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围绕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调研全市美丽乡村“五美”建设、肉牛产业发展情况。围绕法治保山建设,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检查人民调解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评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审议20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常委会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围绕加强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实效,落实执法检查报告、视察报告和专题调研报告附问题清单、整改建议清单要求,建立整改问题销号制。将工作评议意见、满意度测评结果送市委和“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并向组织部门通报,作为相关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高标准履行决定和任免权,在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中更好发挥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使每一个决定决议都体现和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善于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重大事项决定决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坚决贯彻党委用人意图,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员任用到各个岗位上。加强对人大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依法及时办理代表辞职、罢免工作,不断纯洁代表队伍。人大任命的干部要增强人大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报告履职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和完善宪法宣誓、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听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高水平推动代表工作,在助力发展大局中更好发挥作用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支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十四五”时期和到203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谋划部署,善于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更好推动保山各项事业向前发展。要加强代表培训和履职管理,持续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联系群众“双联”工作。继续坚持邀请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活动,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与代表交流互动,邀请和推荐代表参加听证旁听、审判旁听等活动。规范乡镇代表活动阵地运行管理。组织代表对全市重点工作开展调研、视察,不断增强代表活动影响力和实效性。今年是本届人大任期的最后一年,市人大代表要优先执行代表职务,任期内至少向原选举单位报告1次履职情况。认真服务好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到保山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活动。完善督查督办机制,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积极回应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切,破解改革发展难题。精心组织、认真指导,全力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和市第五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五、高要求推进自身建设,在提高治理效能中更好发挥作用

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协助市委制定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不断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发挥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实施“智慧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级人大干部要增强持续学习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建言献策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拒腐防变能力。强化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提升机关运转效能,创新履职思路、工作机制和工作手段。加强新时代意识形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善于讲好人大故事,让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加强干部队伍和模范机关建设,积极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认真做好人大干部培训、培养、选拔和交流工作。加强向上汇报和横向交流,进一步推进县乡人大建设,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面对保山发展的新形势、新机遇、新要求,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保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站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站在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站在推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第一线,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保山的生动实践,奋进“十四五”、建功新时代,为奋力夺取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21/0223/417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