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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坚持问题导向决胜脱贫攻坚

保山坚持问题导向决胜脱贫攻坚

累计实现91339户381897名贫困人口脱贫,隆阳、施甸、龙陵、昌宁4个贫困县(区)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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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2020年07月28日 1版)

7月27日,云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保山市专场。保山市宣布:截至2019年底,累计实现91339户381897名贫困人口脱贫,413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隆阳、施甸、龙陵、昌宁4个贫困县(区)全部脱贫摘帽,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13.02%下降到0.49%。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剩余贫困人口2758户10112人,稳定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

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山市全面实施“精准方略”,按照“六个精准”“六个到村到户”要求全面摸清贫困状况、贫困原因,确保扶贫对象识别、帮扶、退出精准;紧紧围绕“五个一批”,建立项目数据库,制定路线图和施工图,扎实推动项目落地落实。截至2019年底,全市累计实施扶贫项目1.25万个,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9.13万户;精准使用资金,“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扶贫资金445.09亿元,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资金保障。

保山市始终把产业扶贫作为重中之重,设立2亿元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推进10个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10万亩优质蔬菜、100万头肉牛、300万头生猪等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目前,全市有序流转土地51万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381个,参与产业扶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913个,带动贫困户90314户332393人,产业覆盖率达100%;积极支持引导贫困户实施小养殖、小庭院、小作坊、小买卖“四小工程”,确保产业扶贫“全覆盖、能致富、可持续”;建立“一帮一”“一帮多”“多帮一”创富带富机制,通过资源变资本、农民变股民、补助变扶助等利益联结方式,引导贫困户进入产业链,持续稳定增加收入。

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推动生态扶贫项目向贫困地区集中,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截至目前,保山市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41.9万亩,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8092户,补助资金1.81亿元,户均年增收2005元;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划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68.48万亩,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21195户,年均获得补偿451.92万元。

扶贫与扶志扶智有机结合,大力推进教育扶贫。“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754所学校1389个新建项目;在全市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教育。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按照“还权于民”和“五个群众说了算”思路,探索出一条“评星定级”破解之道,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等靠要”的思想。着力推进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实现昌宁县苗族整族脱贫。2015年以来,共实施苗族整族帮扶项目64个,整族帮扶资金达2.92亿元。实现施甸县“直过民族”布朗族整族脱贫;实施跨州市移民集中安置,目前,909户高黎贡山跨州市移民走出高黎贡山,全部搬迁至8个集中安置点。

坚持问题导向,逐县、逐乡、逐村找问题、查短板、抓整改、推动脱贫攻坚任务全面落实。紧盯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委反馈的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突出问题,逐项逐条进行销号;紧盯群众最为关切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全市处级领导干部“最不满意三项工作”整改为抓手,聚焦解决“四风”问题和群众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始终把抓党建与促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脱贫攻坚推进到哪里、党的组织和工作就覆盖到哪里,全市共选派116名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积极探索并在全市推广资产租赁、物业管理、异地发展等“十种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全省率先消除“空壳村”,全市950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

下一步,保山市将开展百日提升行动,着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防范返贫风险和提升预警能力,确保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20/0728/381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