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保山新闻网新闻中心部门动态 妥善处置环保投诉 现场回复群众满意

妥善处置环保投诉 现场回复群众满意

6月15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协同市生态环境局在现场面对面回复投诉人关于“保山市鑫鑫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非法转移废矿物油投诉件”处理情况。

本次现场回复会议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主持,并介绍了现场回复会议的主要内容。在会议上,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根据投诉内容一一向投诉人进行回复:现场检查发现,保山市鑫鑫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完善,相关标识标牌符合标准。针对投诉人投诉内容的检查结果为:一是保山市鑫鑫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不成立;二是保山市鑫鑫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不按证经营的环境违法行为不成立。同时,执法人员也指出保山市鑫鑫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也存在其他问题:一是危险废物转入、转出台账记录未区分危险废物类别。二是厂区实现了雨污分流,但雨水沟围挡过低。三是视频监控硬盘损坏,无法储存视频监控数据。四是卸油时使用称量计重,未使用卸油流量计。

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向保山市鑫鑫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了以下整改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转入、转出台账;二是雨水沟围挡需再次加高;三是视频监控硬盘损坏,需及时维修;四是恢复使用卸油流量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保山市鑫鑫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的环境监管工作,督促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会后投诉人表示对投诉调查处理情况满意。

隆 局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20/0629/376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