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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赛光: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践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中共保山市委副书记 杨赛光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对于新形势下,充分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面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为我们开展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为保山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组织纪律保障。

一、深刻把握全会精神与群众工作的内在联系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主题重大,内容丰富,要深刻把握全会精神与群众工作的内在联系,把全会精神贯穿于群众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增强“四种意识”,顺应民心所向。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是党心所向、民心所向,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保山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刻领会这一重大决定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做到在思想上衷心拥护、在政治上坚决维护、在组织上自觉服从、在行动上坚定看齐,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切实增强“四种意识”。要将增强“四种意识”的成果转化为促进保山跨越发展的思路和举措,转化为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新进展,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新成效,推进保山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二)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夯实群众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只有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制度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坚持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坚持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惩,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把全面从严治党和《条例》《准则》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使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才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群众基础。

(三)加强党内政治生活,践行为民宗旨。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保证,是保持党的旺盛生机和蓬勃活力的动力源泉。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一要求对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牢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端正价值取向,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上升到为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高度,上升到为了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以及夯实执政根基的政治高度;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把权力用来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全面优化党内政治生态。

(四)坚持内外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新形势下,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为主体的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于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多深入基层,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开门搞监督,让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发挥与基层群众打交道的天然优势,及时了解、反映基层群众的批评建议。同时,要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进行民主监督,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鼓励党外人士讲真话、进诤言。要注重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剖析,发挥警示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坚持以上率下,密切联系群众。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带头深入基层群众,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在与群众交流的过程中大力宣讲全会精神和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带头转变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清正廉洁。带头抓好工作落实,自觉把践行群众路线摆在突出位置。带头牢记宗旨、牢记责任,始终做到与人民心心相印、同甘共苦、团结奋斗。

二、以全会精神为引领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改革步入深水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攻坚期,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新常态,进一步开展好群众工作面临着巨大压力。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召开,对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严明组织纪律、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重大意义,为我们开展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抓实思想建设,强化宗旨意识。“你把百姓放在心中,百姓就把你举上头顶”。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好全会关于群众工作的要求,让各级领导干部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各级党委、政府在制定发展规划时,要首先考虑如何增进人民福祉;研究重大改革举措时,要首先注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论证重大项目时,要首先想到如何满足群众的根本利益;调整重大利益关系时,要首先保证人民群众利益最大化,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牢牢扎根于各级党员干部心中。

(二)抓实制度保障,推动工作落实。密切联系群众需要健全有力的制度保障。要加强调查研究、落实好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同群众交心谈心、开展好群众满意度测评;要以各种形式开展群众征求意见活动,利用网络和新媒体宣传便民利民政策,拓宽与群众沟通的渠道。各群团组织、民主党派要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把党的群众政策宣传出去,把社情民意收集进来,推动各项群众制度落到实处。

(三)抓实民生服务,维护群众利益。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统筹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突出问题。要健全便民服务机制,健全各级便民服务网络。要深入到基层一线,及时了解民生、民情、民怨,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扎实开展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以务实的作风、饱满的干劲,用心用力用情开展好群众工作。

(四)抓实作风建设,增强纪律约束。要始终坚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和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时刻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继续深入整治“四风”问题。要加强纪律制度建设,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铸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要强化纪律约束和执行,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让“高压线”真正带上“高压电”。要坚决反对和制止一切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及时妥善处理好重大安全事件、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事件,努力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三、以脱贫攻坚为抓手开创群众工作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升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六中全会上再次强调“脱贫攻坚力度仍需加大”。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是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重要抓手,也是开展好群众工作的重要保障。

(一)必须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巩固执政之基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得民心者得天下。从政治上说,我们党领导人民开展了大规模的反贫困工作,巩固了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巩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贫困和落后是导致社会动荡不安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不能彻底解决好贫困问题,那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将面临巨大的挑战。打赢脱贫攻坚战,是践行宗旨意识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支持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职责。”只有让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贫困人口收入稳定增加,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才能实现全面发展、共享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一个标志性指标。”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让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硬性指标。要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就必须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必须以五大发展理念统领脱贫攻坚。一是坚持创新扶贫。“创新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的不竭动力”,只有创新才能解决发展动力的问题。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把易地扶贫做成美丽村庄、把产业扶贫做成产业发展、把生态补偿做成绿水青山、把教育扶贫做成育人成才、把社会兜底做成光彩事业”措施,坚持“能城不村、能大不小、能平不坡、能多层不独院”原则,抓牢“合理选址、科学规划、政府主导、群众主体、控制价格、确保质量、强化督查、廉洁扶贫”8个关键环节,创新资金“借用管还”、规模化产业扶贫“51+49”等保山模式,以新的思路、模式、措施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释放出前所未有的强大合力。但在脱贫攻坚领域的创新,还需要我们在推进过程中不断丰富、完善。二是坚持协调扶贫。协调是解决发展不全面不平衡的问题。脱贫攻坚,是统筹全局的经济工作、政治任务,需要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根据年度脱贫任务,在项目规划、资金安排上统筹谋划、科学分配。同时,要以产业发展为抓手,统筹谋划好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服务,实现协调发展。三是坚持绿色扶贫。绿色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的问题。要按照“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结合“碧水蓝天”工程,把绿色生态贯穿扶贫开发的全过程,把生态补偿、退耕还林、生态环境保护纳入脱贫攻坚规划,坚持顺应自然、尊重自然、顺势而为。四是坚持开放扶贫。开放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的问题。要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抓住建设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历史机遇,拓展对外开放。要加强与发达地区的沟通对接,用招商的思路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问题。要树立脱贫攻坚人人可为的理念,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五是坚持共享扶贫。共享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根本目标,精准对象、精准路径,扶贫项目共建、扶贫产业共抓、公共服务共享,不让一个贫困村掉队、不让一个贫困人口落伍,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必须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脱贫致富贵在立志,只要有志气、有信心,就没有迈不过去的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脱贫攻坚中,我们必须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帮助他们坚定信心、不等不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鼓励群众自己的日子自己过、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路子自己闯,用勤劳的双手创造幸福生活。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帮助贫困群众转变观念、提振信心、增强技能,提升改变贫困状况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必须加强组织引导,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脱贫规划编制、项目选择和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等过程,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尊重群众意愿,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落实一事一议、村民自建等政策,推行农事村办、民办,使扶贫工作切合实际、顺应民意。

(四)必须强化监督检查。脱贫攻坚不是口号,更不是过场,绝不允许“被脱贫”“数字脱贫”,关键在解民忧、解民困,关键在落实。要把全会精神和《准则》《条例》的要求贯穿监督检查始终,必须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大扶贫资金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管理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通过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和随机调研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审批、实施以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坚持市县乡村组五级公告公示、廉洁扶贫,发挥驻村工作队、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媒体等监督作用。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

总之,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既要增强行为自觉、又要强化纪律约束,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努力开创群众工作新局面、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16/1129/35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