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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评选认定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

本网讯 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对示范学校的动态管理,今年以来,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评选认定保山市民族中学等74所学校(幼儿园)为“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选指标体系由“4个到位”(组织保障工作到位、教师队伍建设到位、课堂教学落实到位、教育氛围营造到位)构成,包括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10个具体指标。经学校申报,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民宗局推荐,市教育体育局、市民宗局围绕评价指标体系逐项审核,向社会公示等程序,最终认定74所学校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在此基础上,推荐62所学校申报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19/1108/309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