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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整治环境顽疾亮硬招

“目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涉及保山市的8个问题整改扎实推进,要求于2018年底前完成的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的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于2020年底前完成的3个问题,均达到时序进度要求。”9月30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干部王正能向记者介绍,保山市高度重视问题整改,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保山市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牵头单位、一抓到底”的要求,对涉及的8个问题逐项细化,明确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抓整改落实。

今年3月以来,保山市建立了定期调度制度,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按月调度,定期或不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整改进展情况,落实一项、销号一项。对整改推进缓慢的责任单位进行督查督办,督促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序要求完成整改。

保山市制定下发了《保山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及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纳入市级年度综合考核。2018年,各县(市、区)、园区综合考评中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分值分别占13.64%、13.04%;县(市、区)、园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作为综合考评扣分项,分值为30分。

保山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保山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单位和责任人,从严从实问责追责。近4年来,保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43起,对4个单位、87名党员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与此同时,保山市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进行了扎实整改,涉及4个方面35个问题中,已整改完成31个,正在整改4个,整改完成率88.6%。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19/1025/305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