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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靶向治疗 精准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

本网讯 “我们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纳入监督执纪问责重要内容,同基层‘拍蝇’一起推进,靶向治疗,精准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昌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谈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说。

为压实“打伞”责任,昌宁县纪委监委及时调整充实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具体职责及工作任务。同时,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与“保护伞”纳入全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安排及年终考核考评重要依据,确保专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把“打伞”责任“一竿子插到底”。

“全方位、多方面收集问题线索,防止出现‘漏网之鱼’是精准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关键。”昌宁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来信、来访、设立网络举报专区等方式,发动群众积极信访举报;强化与公安、检察、审判及行政执法机关协作,严格落实案件线索相互移送工作机制;整合委机关案管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清仓起底县公安机关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查办的涉黑涉恶案件,深挖细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

针对相关问题线索,该县纪委监委实行线索台账管理和“一线索一研判”制度,明确查办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综合采用县纪委监委直办、其他相关部门协办等方式进行核查;针对政法机关侦办涉黑涉恶案件发现背后存在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县纪委监委同步介入,推动问题线索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步推进。

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和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和办理工作,并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察工作重点内容。截止目前,全县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件7人。

下一步,昌宁县纪委监委将继续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重中之重,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处力度,“零容忍”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19/0916/297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