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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让清明更“清明”

本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清明节前夕,龙陵县纪委县监委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始终保持重要节日严查“四风”的高压态势,推进党风政风更“清明”。

4月1日至4日,县纪委县监委抽调8名纪检干部组成4个专项纪律检查组,主要采取明察暗访、座谈了解、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全县10个乡镇37个县直部门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公车上坟、私车公养的情况;是否存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及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的情况;节日期间值班值守的情况和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各乡镇纪委制定本级检查方案,对本辖区进行监督检查。县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对监督联系部门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检查结束后,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及各专项纪律检查组将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检查情况报告及问题清单,报送县纪委。对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不表态、不定性、不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报相关领导审批后,移交责任部室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悉,龙陵县坚持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平台、QQ工作群等方式,进行节前提醒,让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守纪律规矩,进行文明祭祀,使反腐倡廉教育时效化、温馨化、延伸化,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19/0402/263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