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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7日在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晓铭

 

各位代表:

我代表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关心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深化司法改革,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以新思想引领新实践,以新作为彰显新担当,努力服务和保障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把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依法办案,主动适应安全形势新变化和群众安全方面新要求,认真履行批捕和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806人,提起公诉2830人。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积极参与反分裂、反间谍、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等专项工作,审查批捕了保山近年来首起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审查起诉了保山首例宣扬恐怖主义案。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犯罪,批准逮捕452人,提起公诉753人。积极参与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批准逮捕24人,提起公诉163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推进禁毒人民战争,批准逮捕691人,提起公诉728人,坚决遏制毒品蔓延势头。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稳准狠上下功夫,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建捕诉一体办案组,对涉黑涉恶案件快捕快诉。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刑事案件信息互通”和“检察机关介入公安机关侦查重大疑难案件”的规定,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批捕76人,提起公诉108人。加大对“保护伞”线索排查力度,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慎用逮捕措施,依法决定不批捕 407人、不起诉92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依法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对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的被告人,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35人。

更加注重参与社会治理。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搭建法律援助、检调对接、公开审查“三个平台”,建立风险预判、隐患排查、律师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涉检信访化解等机制,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通过检调对接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15件。坚持首办责任制度,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和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申诉案件51件,对104名刑事被害人或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67万余元;办理刑事赔偿案件5件,支付赔偿金37万余元。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检察,发现脱管漏管23人,提出收监检察建议28件。

二、注重加强司法应对,把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的要求落到实处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整体部署,立足检察职能,明确工作重点,改进服务方式,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彰显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

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贯彻落实执法办案“三同步”要求,主动投入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准逮捕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电信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7人,提起公诉 104人。市县两级检察院抽调多名员额检察官组成办案团队,扎实做好风险预判、信访维稳、堵漏建制等工作,审查并出庭指控“聚源.众筹”特大网络集资诈骗案和陈某某等20人电信网络诈骗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018—316部级目标”制贩新型毒品案、“腾冲金鼎”集资诈骗案和“9.03”专案。

服务保障精准脱贫。把服务精准脱贫与履行检察监督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参与扶贫领域各类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依法严惩危害易地搬迁、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等犯罪,批准逮捕10人。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有机衔接,向3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救助金25.7万元。扎实做好挂钩扶贫工作,组织干警深入挂钩扶贫点开展“点对点”“一对一”走访调研、核对信息、看望慰问等活动,跟踪问效项目推进、产业扶贫、政策落实等情况,确保挂钩扶贫点与全市全县同步实现脱贫。

服务保障污染防治。综合运用批捕、起诉、公益诉讼等多种法律监督手段,强化对环境保护的法律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7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5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3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保山建设的意见》,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2件,提起公益诉讼7件,向被告人追缴生态修复费79万余元;继续督促国土资源部门收缴土地出让金4100万元,收回国有土地110余亩,以实际行动守护保山的绿水青山和蓝天白云。

三、加强人权司法保护,把强化法律监督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紧盯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在提高监督质量上下功夫,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把关、过滤作用,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持之以恒纠防冤假错案。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2件、撤案56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2件,追捕69人,追捕的犯罪嫌疑人有罪判决率达84.3%。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纠正漏罪73人,追诉漏犯213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提出抗诉17件,抗诉意见采纳率为82.4%。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树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新理念,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新格局。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制定“两次告知”规定,保障人民群众申请监督的权利。开通“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专线,为行政检察监督提供新的线索来源。办理不服生效裁判调解书申请监督、执行监督、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行政执法监督434件,提出提请抗诉15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经移送后被立案8件。认真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向法院发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10件。龙陵县院办理的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与郭某某等人非诉行政执行检察建议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深化刑事执行检察。全面推开对监狱的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改派驻检察为巡回检察,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22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200人,提示催办案件259件,继续保持全市无超期羁押。探索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对11起存在非法获取证据情形的案件,提出排除非法证据检察建议被采纳10件。

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贯彻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理念,依法批准逮捕60人,提起公诉79人,发出犯罪预防检察建议52份、纠违意见书10份。与公安机关联合建立“一站式”询问点,推行“一次询问”办案机制,最大限度避免在侦查、批捕、起诉环节的反复询问给未成年被害人带来“二次伤害”。依法用好用活附条件不起诉、检调对接办案机制,对80名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全市检察机关未检工作的3个案(事)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事)例,工作做法在全省全市相关会议上作交流。

四、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把保障改善民生的要求落到实处

紧扣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更实的幸福感。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9件。加大对食药品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力度,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3件;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对12个网络外卖平台进行核查,督促市场监管部门整改网络餐饮服务行业286家;开展疫苗接种专项监督行动,督促卫计部门对15个接种单位履行监管职责。

积极开展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1件,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依托民行宣传、送法下乡等活动,加大维权宣传力度,通过支持起诉帮助27名农民工讨回工资63万余元,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健全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推广使用全国检察机关信访信息系统,大力推进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及时发布检察工作相关信息。市县两级院升级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拓展司法为民新领域新渠道,实现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对外、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承诺一次能办的事不让群众跑两次,以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听得懂、能评价。

五、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把提高公信力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注重信息化建设与司法体制改革融合发展,强化担当精神,确保改革落实见效。

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工作新模式。坚决拥护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机构、职能和人员,按照规定和要求全部按时顺利转隶。加强与监察委的沟通协调,联合制定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等机制,积极配合监察机关开展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认真清理转隶后遗留案件,指定专人办理,受理职务犯罪案件15件24人,起诉38人。

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围绕司法办案主业,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规范检察权配置,构建检察权运行新机制。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办案情况通报制度,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办案成为新常态,办案数均超过上级规定比例。结合实际,建立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监控为手段,廉政风险防控为载体的新模式,提高监督管理实效。按照捕诉一体和检察专业化目标,积极做好市院内设机构改革准备,全面完成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

推进智慧检察与检务公开融合发展。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实现控告申诉远程视频接访,所有案件网上办理,制作电子卷宗9476册。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建设,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网和“两微一端”,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公开生效法律文书6316件,推送检察工作信息10302条,召开新闻发布会8场,制作影视宣传片19部、微电影1部,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主动报告重大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多渠道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邀请视察公益诉讼、脱贫攻坚等工作,让代表委员充分了解检察工作,积极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建言献策。

六、始终坚持眼睛向内,把五个过硬的要求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努力建设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入开展政治轮训,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党建工作调研、督查、指导等制度,持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融合发展,段德荣家庭被评为“全国最美家庭”,张桂琼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市院机关党委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机关党建示范点。

突出检察专业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和基层导向,以培养造就专家型人才为方向,采取线上线下、网上网下、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开展全员素能培训,培训各类检察人员1975人次。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和研究团队建设,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组建专业研究团队6个、重大案件检察官办案组5个,检察队伍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不断提升。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主动接受省检察院党组的巡视,边巡边改、立行立改。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实现根本性转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推开对基层院交叉巡察,强化检务督察和明察暗访,深化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层层传导从严治检压力。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提醒、诫勉、约谈、函询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廉政执纪和警示教育谈话,筑牢检察人员思想道德防线,管党治党、从严治检持续走向“严紧硬”。

注重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完成案件监督管理平台、统一业务应用、出庭公诉一体化、队伍管理培训、廉政风险防控、网络安全等六大系统的配置与应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全省检察机关首家司法警察训练基地,集中开展司法警察全员训练。加强基层院建设,健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保障措施,完善检察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有效指导、引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实现基层检察院建设均衡平稳发展。昌宁县院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云南省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措施办法还需进一步细化,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民生检察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队伍的司法办案能力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教育管理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四是保障司法责任制落实的配套机制还不够完善,司法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五是基层基础仍然薄弱,检察信息化建设、检察人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建议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保山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的“三个定位”,全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深入推进平安保山、法治保山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保山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讲政治顾大局,服务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检察职能,研究探索服务和保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实体经济、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制造强国等高质量发展经济的制度措施。高度重视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投入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主动参与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有机结合。更加重视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司法政策的落实,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主动服务中心城区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三个定位”,保护好城市发展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

二是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和谐稳定。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犯罪,坚决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活动。依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拐抢骗”等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预防化解矛盾、律师参与代理申诉、检调对接、以案释法等制度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制,当好护法卫士、做好普法先锋。

三是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强化检察监督更加重要的位置,用好法律监督手段,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深化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犯罪专项打击,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加大涉医犯罪惩治力度,促进平安医院建设。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常态机制,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权益,坚决惩治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欺凌和暴力犯罪。持续开展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推动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是切实强化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优化职能配置、实行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办理为方向,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在3月底前完成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健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推动现代科技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全面加强检察监督,不断提高法律监督工作水平。按照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严肃查处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刑讯逼供、徇私枉法等14种职务犯罪。

五是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以党建带队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强化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大力提升检察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坚决整治“四风”,坚持系统内常规巡察,确保队伍规范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新时代需要新作为。在2019年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听取、及时办理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建议和提案,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为保山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19/0201/250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