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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7日在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 静

 

各位代表:

我受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统领人大工作,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聚力新跨越、彰显新气象、作出新成绩。一年来,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1次,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和审议审查“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7项,作出决议、决定29项,立法2项,开展执法检查2项、工作调研18项、专题询问1次、工作评议2次。

一、主动适应改革创新需要,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年来,自觉把市委改革创新决策同立法工作更好结合起来,确保改革于法有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加突出民生、更加体现地方特色,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认真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立法选项、重大立法内容、条例草案审议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对立法选项、法规起草、立法协商的主导作用,始终坚持开门立法,通过立法听证、媒体和网络公告等形式征求意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反映社会关切。《保山市龙陵松山战役战场遗址保护条例》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对加强松山战役战场遗址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弘扬抗战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完成一审。

二、聚焦保山高质量发展,监督工作扎实有效

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坚持真监督、做到真支持,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尽责,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围绕宏观经济和预算审查加强监督。把推动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与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针对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融资任务繁重等问题,提出着力推进改革,加大收支管理和筹集资金力度,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预算管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等建议。听取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保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并作出决议,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融资困难、投资拉动乏力、产业转型升级动能不足等问题,提出坚定信心,聚焦“三大攻坚战”,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等建议。对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议案、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进行专项审查,依法批准议案。对《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和“园中园”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调研,提出了加快园区建设工作的建议。强化对2017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注重审计查出问题的结果运用。

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持续监督。对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对政府各部门应询问题答复情况首次进行满意度测评并现场公布结果,督促应询部门按清单解决问题。围绕落实云南整治旅游业促品质提升措施,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向政府提出依法管理旅游市场、净化旅游环境、发展乡村旅游、推进环线建设规划等建议,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助推打造“东方黄石公园”,以“一部手机游云南”引领保山旅游升级。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工作评议,综合评定为满意,督促整改评议提出问题,促进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强化综合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调研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和安置小区建设管理工作,针对失地农民缺乏技能就业难,存在社会安全隐患的问题,督促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小区管理,拓宽就业渠道,创新社区治理工作。对2017年中心城市住宅小区管理专题询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充分肯定政府在制度建设、法律法规宣传、物业行业监管、违建治理等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小区管理逐步规范,居住品质进一步提升。调研全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助推走出绿色、惠民的殡葬改革新路子。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公墓建设规划不到位,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火化设备、农村公墓和骨灰堂数量不能满足遗体火化需要等问题,督促政府落实殡葬改革配套政策,确保实施好这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民生工程。

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强化监督。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题调研。针对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工作推进不平衡、资金缺口大筹集难、项目建设进度慢,群众宣传引导不到位等问题,提出要层层压实责任,全力补齐短板,强化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工作,强化资金筹措,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宣传引导,激发内生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确保如期实现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对“十三五”以来我市贫困地区少数民族脱贫发展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在肯定政府实施一系列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取得成效的同时,针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贫困程度深,历史欠账大,思想观念落后,自我“造血”能力不足,人居环境条件差等问题,提出了要把党的扶贫政策落到实处,不让一个民族兄弟掉队,加快脱贫发展步伐,巩固脱贫成果的建议。组织保山市选举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市直人大代表小组深入4个县区9个乡镇13个点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行集中视察,助推保山共建大扶贫工作格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善于监督。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助推高颜值的山水田园城市建设,结合保山坝区打造成为全省坝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区,审议批准了《保山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7—2020年)》,支持市政府争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听取和审议了2017年保山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督促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筑牢生态保护防线。持续开展“河长制”督查工作,促进生态环境有效修复,一些破坏和污染环境的问题得到解决,中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开展“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家园”主题环保世纪行活动,在各级媒体刊载了一批有质量的文章,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政策措施,促进美丽保山建设。对保山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及“园中园”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充分肯定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的城市生态空间新格局。提出结合建设山水田园城市,巩固和提升生态恢复治理成果,完善规划修编和配套服务,为全市生态恢复建设提供借鉴模式的建议,把东山打造成为承载保山人民哀牢圣山记忆、回归山野林趣的重要场所和全国“生态文明创新发展示范区”。

围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实施法律监督。开展《反恐怖主义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促进全市形成上下密切协作、整体参与的“大反恐”工作格局。对全市贯彻实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力促全市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对《保山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保山市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保山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进行审查,督促市政府及时纠正和整改不合法问题。支持推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听取全市两级法院2016年以来开展“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促进执行工作有效推进。坚持常委会领导带头接访、批阅和督办重要信访件制度,全方位了解群众信访诉求,规范办理程序,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全年受理来信14件,接待群众来访57批76人次,转交办率100%,办结率97%。

三、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

认真贯彻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依法选举和任命市监察委组成人员,并组织向宪法公开宣誓,促进各县(市、区)依法建立起监察机构。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强化人大预算监督各项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精神,报市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有力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管好人民共同财富。出台了《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细化人大对预算决算特别是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监督,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全面部署推进我市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建立了市本级预算联网监督机制,增强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出台了《关于市级预算联网监督查询系统管理工作办法》,保证预算审查监督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成立了预决算咨询专家库,扩大了社会各界和代表参与预算审查监督途径。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认真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向宪法宣誓、任职表态发言、递交履职保证书制度,把好人事任免关。全年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2人,其中任命18人,免职24人,组织19人向宪法宣誓。对选举和任命人员情况及履职保证书通过保山人大网和公报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和代表监督。加强和改进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依法终止6名、罢免1名市人大代表的资格,接受1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确认补选的4名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代表作用积极发挥

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作用,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党的十九大和宪法知识培训。组织新当选的18名省人大代表到省委党校进行履职培训。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财经干部到深圳、黑龙江、湖南等地培训学习。各委室根据省市安排组织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外出开展培训学习,加强工作交流,提高履职能力。

强化固本强基,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推进全市代表履职服务、选举任免信息服务“两平台”建设,完成了330名市人大代表、1137名县人大代表、4406名乡人大代表、193万名选民信息录入工作,实现省、市、县代表履职管理和代表选举联络服务信息化建设互通互联。为无固定收入的基层市人大代表提供履职补助。持续开展“双联”工作,1名全国人大代表、33名省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68户,38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76人,327名人大代表联系群众654人。邀请基层市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参加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减刑假释旁听、听证会、座谈会,让代表知情知政,及时开展监督。积极推进基层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办好群众交代的实事。精心组织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带头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我市开放创新和跨越发展的浪潮中。

强化建议办理,回应人民迫切期待。坚持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领导牵头督办、确定联系部门承办、市委政府专项督查的代表建议办理制度,实行“二次交办”模式,严格控制建议“回娘家”,认真办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02件建议,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如:通过办理沈国兵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摩托车驾驶规范的建议》,促进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遏制摩托车交通肇事多发的势头;办理何兴有等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市区联动创建园林城市的建议》,促进政府推进中心城市坝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开展“四创两争”打牢基础;办理李永康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及发展的意见建议》,促使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壮历史根,强文化魂。用专项资金办理10件进不了政府项目规划盘子的代表建议,着力解决百姓最急最忧的问题,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五、全面担负起法定职责,自身建设坚强有力

推进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

一以贯之讲政治强本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常委会党组班子建设,提高议事决策水平,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人大工作和年度工作要点、立法规划计划、监督工作计划、代表活动计划,及时报告人大专题改革和其他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坚决贯彻落实市委指示精神,自觉将市委重大决定、重要部署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程序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

一以贯之学宪法重实施。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宪法修正案,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调研“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以宪法精神为统领,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提高贯彻实施宪法的水平,把宪法精神落实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

一以贯之守规矩转作风。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整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坚决反“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修改和完善8项制度,整顿机关不良风气,以钉钉子精神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坚持常委会领导挂钩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制度,推动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坚持把联系代表和联系群众“双联”工作与打赢脱贫攻坚战、基层党建相结合,常委会领导以上率下,认真落实市委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多次分赴9个挂钩联系点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帮助协调项目资金,驰而不息解决精准脱贫现实难题。认真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人大干部竭尽全力奔赴脱贫攻坚主战场,真正把作风建设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

一以贯之善作为树形象。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修正案,召开媒体通气会,出台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借力各级媒体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展现代表风采,推动民生解决。高标准建设机关党建精品示范点,办好人大网站,提升人大刊物质量,善于利用新兴媒体宣传人大工作,反映民生民情,回应人民所需所愿。完成“河长制”、开放创新之城、脱贫攻坚等课题调研,注重调研成果转化。积极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和举办专题会议等活动,认真配合省内外人大到保山学习考察活动。加强向上汇报和横向交流,密切与各级人大的工作联系,在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中展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新作为、新干劲、新形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中共保山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族人民、全体人大代表,以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有关方面大力关心和支持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立法力量比较薄弱,立法质量不够高;监督方法手段单一,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够有力;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制度机制不够完善,不够密切;代表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自身建设有待加强。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改进。

2019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行使法定职权,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全会提出的战略目标和决策部署,围绕建设“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的目标定位,聚力推动保山现代化大城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进步。

一、牢牢把握新时代民主法治建设要求,在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上有新举措

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在服从党的领导上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实推进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作为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的重大政治检验,认真学习栗战书委员长到云南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所赋予人大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极端重要性、巨大优越性的认识,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把根本政治制度的巨大优势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改进调查研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建立完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议事程序,夯实县乡人大建设制度基础,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二、牢牢把握以现代化大城市建设推动高质量跨越发展主题,在服务大局担当履职上有新成效

依法行使好立法权。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紧扣我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权限,加快保山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相关领域的立法调研,充实立法专家库,编制立法计划,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污染防治、民生领域的立法工作,通过特色鲜明、操作性强的法规,将地方立法权转化为改革优势、法治优势、发展优势,为我市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有效的法治支撑。要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等工作规范。加强立法培训工作,深入开展立法调研,积极探索由立法机关牵头,政府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参与起草并提出法规草案的模式,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更好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全市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重视发挥政府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保障法规有效实施。制定《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保山市腾冲和顺古镇保护条例》。继续审议《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落实城市管理法治化打好基础。

依法行使好监督权。强化宏观经济运行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审查市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探索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并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机制。创新预算监督方式,实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利用预算联网监督平台,适时向政府提出意见。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探索对“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再审制度和分项满意度测评工作。强化跟踪督促,对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查,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旅游产业专题询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取得人民满意的效果。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对全市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出境入境管理法》《宗教事务条例》《环境保护法》《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对全市产业扶贫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对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进行工作评议。加强专项工作调研,对全市脱贫攻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河长制落实、水生态建设、棚户区建设、“三个万亩”生态廊道工程、坝区人居环境提升、“一线两园”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公立医院公益性情况等开展调研,促进补齐民生和社会事业短板。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营造推动绿色发展的舆论氛围,促进保山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兵。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创新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稳妥推进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把各项工作紧紧扣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紧紧扣在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上来,紧紧扣在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上来,更加注重发展的开放性、聚集性、持续性、创新性、跨越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持之以恒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认真落实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保山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暂行办法》,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用行之有效的良好制度推进人大工作。

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深入落实《保山市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办法(试行)》,按照党委的要求,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员任用到我市各个岗位上去,为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规范人事任命程序,抓任前审查、会中审议、任后监督,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试行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依法履职情况,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履职意识和为民意识。

三、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在代表作用发挥上有新进步

注重代表履职培训工作。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履职、专题培训。组织代表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法律等学习培训,增强代表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以打造代表机关为载体,将人大代表锻造成为开放创新和跨越发展工作队伍中的重要力量。加强对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我市跨越发展的各项工作要求上来,聚焦重点难点发力,当好群众代言人,掌握社情民意,积极为当地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大力推进现代化大城市建设。

注重代表作用发挥。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切实发挥代表联系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将市委的决策部署变成群众的共同意愿和一致行动,凝聚一切发展力量,激发一切创造活力,营造“人人参与开放创新,全民支持跨越发展”的良好氛围。把执行代表职务与加快“五网”建设、推动沿边金融改革、创新金融发展机制、用好用活“51+49”混合所有制、“10+3”PPP模式、推动建设“一线两园”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各条战线上用自己的模范行为与智慧带动人民群众,创新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注重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行动在一线”活动,持续深化“双联”工作,发挥好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天然优势。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与代表交流互动,积极邀请和推荐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听证旁听、审判旁听等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认真服务好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到保山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活动,配合好我市选举的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活动。指导、督促全市各级人大建立代表活动站(室),加快代表履职平台、选举任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运用。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的审核工作机制。强化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工作,完善督办机制。

四、牢牢把握“两个机关”建设要求,在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上有新作为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主心骨”和“定盘星”,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人大工作氛围。把党的十九大对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部署落到实处,围绕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新要求,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能力,锤炼“五个过硬”,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建设“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的现代化大城市、推进创新发展、加快乡村振兴、深化脱贫攻坚、加强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善于监督、有效监督,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奋力推动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着力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人大各项工作的能力,找准短板弱项,解决实际问题。弘扬传承善洲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改进调研方式方法,坚持工作在一线开展、建议在一线听取、作用在一线发挥、素质在一线提升。加强人大理论研究,改进人大宣传工作,搭建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智慧人大”。认真落实省、市委重大改革决策部署,开展“2019·强作风提效能树形象”人大专项活动,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争创文明单位,提高机关整体效能。加大人大干部培养、选拔、交流力度,为干部大胆创新探索撑腰鼓劲。加强向上汇报和横向交流,进一步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使我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跨越发展正当时,勤勉履职再奋蹄。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勇于创新的责任担当、真挚深厚的为民情怀和奋发有为的工作激情,不忘初心、锐意创新、求真务实,为我市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19/0129/250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