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山新闻网新闻中心公示公告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8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邦胜所作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对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意见,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责任编辑:赵晓东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19/0118/247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