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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启动“最严追责” 助力脱贫摘帽

本网讯 “对工作作风不实,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或者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的情形严肃进行责任追究”。近日,龙陵县出台《龙陵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以抓作风建设和反腐败的决心、毅力,确保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方案》适用于承担脱贫攻坚任务所有单位的所有人员。并坚持权责一致、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失责必究、惩教结合的原则,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聚焦脱贫攻坚,强化全员覆盖,促进担当作为,提供坚强保障。

《方案》明确,对5大类30种具体情形予以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对脱贫攻坚工作不重视、不担当、不作为等行为,对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一律进行实名通报曝光。同时,实行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工作纪实制度,有关部门和人员将如实记录责任追究过程中调查、谈话、讨论、处理等情况。调查组有关人员、县脱贫攻坚督导考评及专项纪律检查组成员,对违反“六大纪律”的行为不制止、不调查、不处理,或者制止、调查、处理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悉,该县已成立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会同县脱贫攻坚督导考评及专项纪律检查组负责日常工作。通过严厉的责任追究,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倒逼各责任主体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百倍用心、千倍用力,齐心协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18/1011/220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