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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全面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本网讯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和跟踪问效,特别是乡镇纪委必须深入村组、深入农户,确保文件精神人人知晓,纪律规矩自觉遵守。”在昌宁县纪委监委专题学习和安排部署《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的会议上重点要求到。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向纵深推进,昌宁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从宣传、监督和查处上,举全员之力、汇全员之智、集全员之策,进一步移风易俗,营造节俭文明办客、廉洁公正办事的良好乡村新风,实现党风与民风良性互动、向上向善。

宣传出新民俗。采取“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发送一条廉政短信、传送一封公开信、组建一支宣传队”的“四个一”举措,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成为弘扬社会新风、革除陈规陋习的推动者、执行者与示范者,并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出新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以认真、较真、动真劲头,切实发挥好对农村群众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教育、劝阻、监督、管理作用。把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纳入日常督查、专项巡察、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紧盯歪风陋习易发多发的重要时间节点,既查找违规违纪问题,又检查各地移风易俗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查处出新常态。畅通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网络等多种举报渠道,鼓励干部群众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规操办或者违规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等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违规操办及参加人员。对各级各部门管理不到位的,要依纪依规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应领导责任。对村民说服教育、劝阻制止不力,失职失责,导致辖区内发生违规操办、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的,对其提醒约谈、通报问责,问题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效应,切实增加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下一步,我们将及时总结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经验,把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深化治理、巩固成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破除旧俗陋习和不良社会风气,逐渐实现婚丧事宜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移风易俗常态化。”昌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18/0516/183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