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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本网讯(记者 赵晓东)5月1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静主持会议,副主任石玉昌、寸时庆、邹银凯、李元标、李永伦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姜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晓铭,市监察委副主任毕春早,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仙道列席会议。
新任命人员公开向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段登位等同志任免职务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职名单》,并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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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晓东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18/0511/182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