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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考核对象公示

云南省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

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考核对象公示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开展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93号)精神,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我市蒋佳林、晏丽萍等2名个人和昌宁县人民检察院、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2个集体列入考核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考核对象事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18年4月8日至4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考核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联系人:曾向红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5)2122559

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58号

邮政编码:678000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核奖励科

联系人:杨梅兰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5)2122069  2122560

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6号

邮政编码:678000

 

附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评选表彰活动考核对象主要事迹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8日

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集体评选表彰活动考核对象主要事迹

一、个人考核对象

(一)蒋佳林

蒋佳林,男,满族,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 1993年7月参加工作,保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大队主任科员。

该同志以独特的眼光、严谨的态度和精湛的技术,还原着一起起案件真相,用无声的证言维护法律的尊严,用无悔的坚守诠释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忠诚本色。从事尸检和伤情鉴定工作14年以来,共检验、解剖各类尸体1690余具,活体损伤检验2138起,毒品检验5700余起,出具检查报告、鉴定书8900余份。2007年负责创建保山市公安局DNA实验室,2009年该实验室数据库成功联入国家DNA数据库,实现全国数据共享。独创了全省一流、全国领先的DNA微量提取技术,将产物量提取由行业标准的50至200微升降至0.5至1微升。在他的努力下,2014年该支队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家族Y-数据库,为重特大案件侦破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10年间,运用独创的提取技术检验现场物证检材10696件,出具鉴定报告2365份,协助破获案件2000余起。该同志忠于职守、忘我工作,因侦办命案缺席自己的婚礼,妻子分娩也未能在医院照顾,身患重症肌无力被下病危通知的治疗期间仍坚持白天治疗、晚上返回单位工作。记二等功2次,2015年被省总工会、省人社厅授予“五一劳动奖章”,被省公安厅评为“百姓最喜爱人民警察”提名奖,2016年被省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二)晏丽萍

晏丽萍,女,汉族,1963年12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保山市卫计委监督执法局公共卫生监督科科长。

该同志长期从事食品安全和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2004年以来,开展现场监督检查3000多户次,查处卫生违法案件数百起,在全省率先实现公共卫生监督覆盖率、违法行为查处率等5个100%目标。2011年探索的食品安全跟踪评价方法被称为“保山模式”,为国家制、修、废除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提供了参考。2012年编撰《保山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手册》,指导全市74个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现卫生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得到纠正和处理的目标,得到卫生部肯定,并在“全国卫生监督协管论坛”作了交流。2012年至2014年,她踏遍全市2787个农村饮水点,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创立和推行农村生活饮用水“5-1-2”管理模式,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村村有人管理饮水点卫生的格局,成为为民办实事的亮点工作,其做法在全省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交流。多年来,克服家庭实际困难,一心扑在工作上,从未因丈夫因病卧床10年、瘫痪4年而耽误工作。

二、集体考核对象

(一)昌宁县人民检察院

昌宁县人民检察院,现有49人,负责人申有春。

多年来,该院重点围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打击刑事犯罪、诉讼监督等工作开展执法办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制定规章制度100余项,连续多年无错案追究、无无罪案件、无不廉洁行为;近5年办理刑事案件619件,查处职务犯罪67件,反贪成绩居全省基层院前列,其中2件反渎职侵权案件被省高院评为“精品案件”;办理了一批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犯罪案件,涉案资金近6000万元;成立未成年人检察科,实现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侦捕诉防一体化;以科学化信息化为导向,实行精准化、人性化、信息化三化管理,成为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2013年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4年被团省委评为“青年文明号”、被最高检和人社部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2015年被省档案局评为“全省档案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2017年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二)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现有25人,负责人王芳。

该局2011年成立以来,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为切入点,大力推进政务平台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受到社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采用“下审批、上交易”模式,搭建一流政务平台,塑造服务品牌;将审批服务事项集中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和办理,进驻部门34家、事项276项,常驻工作人员123人,分类设立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和提升全市221个村(社区)为民服务站,改变了村(社区)干部“宿舍办公”“多门”服务的现状,执行分管领导驻中心值班和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制,聘请8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强化了群众、社会和内部监督;实行集中审批,将中介服务机构纳入中心入驻范围,规范中介服务市场。5年来该中心窗口共受理事项5130万件次、接受咨询29万人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2573宗次、金额166.32亿元。2013年被省政府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局政务服务中心被省妇联评为“巾帼文明岗”。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18/0409/173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