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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良好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区域

全市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道路及农村地区道路。

二、整治的重点

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以及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全市公安机关、派出所、巡特警、交警等多警种全员参与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合理调整勤务,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治行动。

(二)实行弹性工作制,在违法行为多发的时段、地域开展集中整治。

(三)一经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并采取如下措施:

1、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2、通报所在单位或部门;

3、涉及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通报纪检监察部门。

(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不听劝阻或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主动维护自身交通安全,坚决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杜绝乘坐违法违规车辆,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

 

保山市公安局

2018年1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18/0124/156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