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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2017年8月8日至8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老干部局进行了巡察,2017年10月24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专题研究部署迅速启动整改。在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董少娟局长即组织召开了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讲话精神,深刻反思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全局上下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方面11个问题和不足主动认领责任,分管领导带头负责,各部门和各单位对问题“对号入座”,逐条梳理分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抓实整改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上来,凝聚到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上来。把巡察成果转化为进一步改进作风、进一步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会议结束后,局班子成员按照分管职责再次与分管部门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问题整改措施,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11月2日上午,董少娟局长与市老年大学分管副局长周仔发组织召开了市老年大学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会议,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整改具体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不回避、不遮掩,局领导班子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剖析根源,找准症结,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经多次召开局系统及局属各单位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充分征求意见,并报请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三巡察组审核同意,制定了《市委老干部局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印发全市老干部工作系统。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明确了整改时限,逐条逐项抓落实,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 

(三)强化组织领导,狠抓问题整改我局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副调研员任副组长、二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切实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董少娟局长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带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定期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整改事项,统筹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按照责任分工,多次召集相关科室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措施,抓紧抓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整改方案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各责任科室及具体责任人以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高标准、快节奏推进问题整改,严格按标准要求、时间节点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截至12月20日,11个问题已基本整改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学习传达党的老干工作要求不够深入,贯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充分发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织学习的有效形式,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采取交流发言、点评研讨等形式,围绕“深入学习运用《实践论》《矛盾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十九大精神”等内容组织开展了理论中心组学习。十九大召开期间,我局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集中收看了开幕会直播,并在局系统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由局长就省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对十九大报告作了专题宣讲。11月15日,邀请市委副书记杨赛光同志向我市260余名离退休干部代表专题宣讲了十九大精神,我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聆听了宣讲。12月6日,举办了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参学人员均结合岗位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在理论结合实际中不断加深了对十九大精神的理解领会。同时,在日常学习及党组织学习中,继续深入抓好全国、全省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学习,促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正确思路和提升老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的举措,推动我市老干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我局精心组织,先后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安排具体方案,明确了各个阶段学习的内容、方式及要求,以开展“八个一”活动有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同时,根据市委关于“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的要求,研究制定了《保山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比学赶超”目标任务责任书》,进一步明确锁定了赶超目标及任务。

(二)针对“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对下属单位及团体协会的宏观管理规定》和《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财务管理制度》,坚持每半年由主管局抽调局系统财务人员对下属单位开展一次财务专项交叉检查,在检查中及时反馈存在问题,限期整改,防患于未然;二是坚持每年年底前组织对下属单位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将党风廉政建设及财务工作纳入检查主要内容,形成长效机制。同时督促下属各单位逐步建立健全财务运行内控机制,并通过定期不定期开展班子成员和分管二级部门负责人交心谈心,提醒谈话,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三)针对“政治敏锐性不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交流发言、点评研讨、学习通报等制度,丰富学习形式,坚持每年开展不少于8次的理论中心组学习。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全年8次的理论中心组学习任务,并取得了较好学习效果;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不少于4次,同时抓好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意识形态安全教育,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老干部业务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三是督促加强局属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痕迹台账管理,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年终对局属各单位考核内容,每年对局属各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

(四)针对“落实党建责任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紧密结合基层党建提升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创建等活动,全力抓好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有力推进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一是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抓党建的关键作用,定期分析研究党建工作形势,研究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局务会专题分析研究党建工作;二是把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向党总支报告抓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三是结合局党总支下设5个党支部的实际,按照有利于党员管理、开展活动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原则,在党员人数较多,便于设置党小组的党支部规范设置党小组;四是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按照全省“基层党建提升年”的要求,结合保山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中创建“示范党支部”(试行)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17年至2019年,用3年时间,在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中创建6个省级“示范党支部”、30个市级“示范党支部”。2017年,将党委(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基础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班子建设有力的12个(县市区6个,市直单位6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作为2017年市级“示范党支部”重点培育创建对象,经过支部申报、组织现场考核、已决定命名12个市级“示范党支部”。并于11月召开了全市乡镇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暨创建“示范党支部”工作现场推进会,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同时,以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创建助推党建+乡镇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推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乡镇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辛街模式”成效。

(五)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抓实党性教育。一方面,坚持把党性教育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抓实局系统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纪律作风和优良传统教育,通过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助学、促学、导学、督学的作用,帮助党员干部做好学习的消化、深化、内化、转化工作,以理论的清醒,促进政治的坚定,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增强履职尽责的素质和能力。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老干部党校的作用,举办好离退休干部党员培训班,切实抓好老干部政治引领;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并严格执行;三是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常态化,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利器”,勇于听取不同意见,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提高民主生活水平和质量。

(六)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执行议事规则不严格”问题的整改着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一方面,对班子议事规则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强化集体领导观念,把个人置于集体领导之下,规范做好会议讨论决策过程和班子成员表态意见的痕迹记录。认真落实《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关于在市委老干部局履行监督职责的意见》。坚持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实行末位表态制,并邀请纪工委派人参加,做到全程监督。另一方面,进一步增强民主意识和民主作风,在决策前慎密论证,广泛征求干部职工及老干部意见,凝聚集体智慧,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七)针对“选人用人材料不完备,存在违规兼职和借调情况”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落实《保山市市直党政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暂行)》、《保山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实施办法(试行)》和《保山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守则》等相关规定,规范干部文书档案管理,对2014年以来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文书档案资料进行了收集存档;二是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规范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有关要求,在前期开展摸底和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严规范离退休干部在市老年艺术团、市老干部诗书画协会和市高黎贡合唱团兼职行为,对不符合规定的辞去所兼任职务,对符合规定的,严格按干管权限审批备案,经批准在社会团体兼职的,对兼职任期、年龄、履职情况以及是否领酬等情况进行审核并予以规范。同时,为进一步理顺规范市老年大学管理体制,经研究并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由市委组织部下发文件(保组通〔2017〕79号),同意傅宗明辞去市老年大学校长职务,由董少娟同志兼任市老年大学校长,李云梅任市老年大学常务副校长,聘请市政府原正厅级干部李树云为市老年大学校长,待正式办理退休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三是按照《关于严格控制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规范借调行为的通知》要求,在取消下属单位到局机关跟班学习制度的基础上,在局系统内再次开展了借调人员清理工作,严格规范借调行为。

(八)针对“责任意识树得不牢,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每年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2次;二是坚持班子成员与分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定期不定期同科室及局属单位主要领导交心谈心,提醒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三是紧密结合局属各单位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对局属单位党风廉政考核办法及考评标准,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及跟踪问效。

(九)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问题突出,“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在前期开展违规发放补助清理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对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2013年以来违规发放补助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清理,对局机关2014年10月发放的电话补助等全额清退到本单位账户。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于2014年11月20日将违规发放资金清退至本单位帐户,于2017年7月18日将违规发放资金上交到纪委相关账户。市干部休养所违规发放的烤火费已全部清退。市老年大学正在开展财务专项审计。

(十)针对“私设小金库”问题的整改局属单位市干部休养所2013年至2016年6月对房租收入23300元,在未入单位正式账册的情况下,直接用于发放单位临时工工资、慰问离休干部遗属、开支卫生费等,自2016年7月起,已将房租收入上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办公室。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对局属各单位的财务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市财政,坚决杜绝直接将租房资金用于开展公务活动等类似情况的发生。

(十一)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保山市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和保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3个管理办法及市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市委老干部局财务、公务用车管理、接待、差旅费、会议费等工作制度,切实强化成本意识、费用意识、强化预算约束、强化监督检查,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提高公用经费的使用效能;二是在办公经费管理使用上遵循“先批准后开支”、“先审批后报销”、“大额资金集体研究”的原则,经费支出、借款审批实行“四签制”。经费支出、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领导审签后报局长签批,金额在5,000元(含)以上的,分管财务领导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分管财务领导审签后报局长签批。对财务报销凭据作进一步规范要求,加强工会经费管理,规范会计交接。切实加大对局属各单位资金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局属单位单笔业务经费支出在5,000元(含)以上的,由本单位班子研究报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支出的财务制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各项开支的审批和审核。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很多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我局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一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三是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指导,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875—2122654,电子邮箱:bsslg@163.com。

 

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

2018年1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18/0118/156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