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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市委史志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2017年8月7日至8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委史志委进行了巡察,2017年10月25日,巡察组向市委史志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的主要措施

(一)认识到位。市委史志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巡察反馈会后,市委史志委主任于绍伟于当日迅速主持召开由二级班子成员以上人员参加的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对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成立以于绍伟主任为组长,王自军副主任、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支部委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所有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承担主体责任,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及时研究整改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党支部书记负责整改任务的具体实施和督促检查,支委成员根据整改方案细化的职责,集中力量做好承办任务的整改落实,切实做到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

 (三)责任到位。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委在充分调研和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反馈意见细化为3方面问题、8种问题类型、20项具体内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整改期间,多次召开主任办公会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在认真研究反馈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出针对性比较强的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要求对于短期内可解决的问题,必须在两个月之内整改完毕;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必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四)班子成员率先垂范,认真履行整改责任。主要负责人自觉担当,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支部书记主动认领任务、落实分工责任,指导和督促支委成员认真抓好整改。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担当不强,四个意识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一是整改期间召开了1次班子会议和2次二级班子以上人员参加的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再对照、再检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主观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进一步强化落实民主集中制,特别是“三重一大”集中研究制度,让班子成员之间联系和沟通更紧密,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得到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断加强;三是通过开展“三会一课”和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班子整体素质和能力得到全面提升,聚焦主业的责任心更强、动力更足。圆满完成《市委执政纪要(2017)》《保山年鉴(2017)》《保山史志》等年度各项史志编辑出版发行任务,《保山市志》二轮编纂工作加速推进,预计2018年底可提前完成编纂出版任务(五县市区志书预计2019年底完成)。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健全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及时纠正2014年以前不规范的接待报账单情况。2014年7月31日中共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保办发〔2014〕31号)文件印发后,我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开展各项公务接待活动,但由于文件印发初期,财务人员对文件精神没有学透,审核把关不严,造成2014年7月以后仍然有部分接待费审批手续不齐全,2014年12月开始,我委已完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规范了公务接待等财务报账单手续;二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对2013至2016年超出文件范围、无发放依据的编务费,扣除已上缴所得税后,是否清退,待市委巡察组上报市纪委审定后再做处置;取消了2013年制定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2014年制定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暨职工学术成果奖励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版权局、国家发改委2014年颁布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重新制定了《市委史志委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待市委最终审核决定后再严格按新规定执行。

(三)关于开展脱贫攻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领导班子加强扶贫工作研究,进一步加大对挂钩村、联系户的扶持力度,精准扶贫的效力得到提高,帮扶效果较明显。全年先后5次组织党员干部分批次蹲点走访,累计走访联系户100余户,驻村工作队员累计走访436户。自2015年开展精准扶贫以来,我委先后慰问贫困户、困难老党员,补助荒山育林苗木、乡村文化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发展种植椿头(200亩)、秃杉(12500株)等,2017年年底,再次投入扶贫资金4万元,三年累计投入21.015万元。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了《党支部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学习收效明显,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断提高;二是加大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安全的经常性教育,进一步促进了业务工作的高效、高产;三是制定和完善了《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强化意识形态专题研究部署和分析研判工作;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台账的规范化管理,意识形态工作制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五)关于落实党建责任有差距,思想政治教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采取业务与党建齐抓并进,制定了《市委史志委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市委史志委支部常态化建设工作机制》《市委史志委支部制度化建设工作机制》等24个长效机制,严格规范了党组织生活,机关作风建设得到强化;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全市史志业务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等,以党小组为基本单位,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做好编史修志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全委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推动了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全委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六)关于执行干部人事有关政策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选人用人新标准,建立健全激励党员干部的工作机制,不断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年度内按程序完成了1名副主任转正和1名宣教科科长的选拔任用工作;二是把好日常管理关卡。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市委史志委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提高年轻干部的业务能力,确保史志工作的高效开展;三是加大对年轻干部的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市委史志委干部业务培训计划》。干部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不断提高;四是针对市委史志委干部结构不合理、干部年龄偏大、“老中青”搭配不合理,五个科室除科长外只配备了1名副科长的问题,已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申请增加科级领导、非领导职数。但我委编制缺额和完善干部结构搭配还需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业务科室带头人断层和年龄梯次结构不合理现象。

(七)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惩防体系建设得到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年内,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支委开展警示教育1次,现场观摩警示教育1次,支部书记上廉政党课1次,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得到不断增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全年党员、干部均未发生任何违纪违规行为;二是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真正做到敢抓敢管,抓早抓小。组织开展1次交心谈心活动,积极开展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之间提醒谈话活动,在交心谈心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一把手”加强对科室间的协调沟通,形成良好的互帮互助工作氛围;三是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对巡察中发现的出版印刷招标未走规范程序问题,今后我委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执行,对出版印刷招标、重要课题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加强决策过程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流程,并及时公示,杜绝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关于2013年至2015年间我委发生的不规范固定资产采购问题,在2016年7月市审计局对我委进行审计反馈后,我委财务人员已及时与市财政局相关科室对接,并进行了整改。在今后的物资采购中,我委将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八)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规范津补贴、补助、加班费等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二是严格规范采购及报销审批制度,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对违规支出资金收缴并存入单位帐户,待相关处理下来后再及时上缴相关部门;三是杜绝变相违规发放职工福利,对巡察中发现的违规发放电话补助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改。

三、整改取得的成效

通过整改,对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纪律和规矩意识明显增强。一致认识到史志部门“绝非净土”,纠正了史志部门是“清水衙门”而放松廉洁自律要求的错误思想,一些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得到解决,一些长期阻碍史志工作发展的制度壁垒得以破解,全体同志干事创业的信心大为增强,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进度明显加快。

(一)看齐意识大为增强。通过动真碰硬的整改,全体党员普遍受到了一次党性教育,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严肃性,规矩意识明显增强。

(二)纪律意识不断增强在整改工作中,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刻领会和把握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委实施办法的政策界限,纪律意识不断增强。

(三)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在自检自查中,党员干部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主动学习党纪条规和政策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好人主义和“四风”得到有效遏制,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大为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班子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要求,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为党立言、为民修志”。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担当。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突出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间段历史研究,即时跟进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即时跟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理论发展,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不断深化史志研究和宣传教育,旗帜鲜明反击历史虚无主义,敢于发声、善于发声。

(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发挥表率示范作用,自觉接受大家监督。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字当头,“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始终忠诚于党,尊崇党章,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三)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按照“以史鉴今,资政育人”要求,做到常抓常管常严。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开展纪律教育,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从根本上清除“四风”存在的土壤和滋生腐败的温床。要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防范腐败风险,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细抓常,经常做到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自觉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史志工作队伍。要认真落实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有关部署要求,抓住“关键少数”,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史志干部队伍。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为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政策、制度、机制环境。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始终坚持和准确把握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政策和规矩办事。加大对干部特别是青年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为史志工作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五)持续抓好整改,构建长效机制。我委将始终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摆在重要议程,坚决打消一切“过关收场、完事大吉”的心理,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责任人、完成时限和要求,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对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要立行立改,合并整改,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织密和扎紧制度的笼子,保证市委史志委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2122563,电子邮箱:sj1810@126.com。                       

 

中共保山市委史志委

2018年1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18/0118/156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