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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贯彻反腐决心 回复群众期盼

十八大以来,龙陵县坚决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使制度规定在权力运行中严起来,使纪律规矩在党员干部心中立起来,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将监督触手向民众关心的热点领域延伸,将执纪剑锋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挥去,回复群众期盼。

抓宣教,政风民风互促进

该县依托立体式宣教平台,通过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实现了廉政宣教有看点、有亮点、有成效,真正做到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以良好的社风民风滋养党风政风。在宣教内容上紧跟中央精神,依托龙陵讲坛、党校培训、郑垧靖基层宣讲团等渠道,为全县党员干部讲解新政策、提升新能力,以“每日廉政短信提醒”“廉政文章月月读”等方式,向全县党员干部推送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信息、新文章,实现宣传教育天天有重点、月月有主题。在平台建设上紧跟时代步伐,升级改版“龙陵县纪委监察局网站”,转载发布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章6089篇次,浏览量达51万人次。建立“雨城清风”微信号,每日推送3篇廉政文章,浏览量已达30余万人次,廉政宣传教育辐射范围不断扩大。在廉政育民上注重拓宽渠道、提升成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发掘优秀的本土廉政文化元素,并与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机结合。十八大以来,各族干部群众创作了《清官颂》《十八大召开了》等廉政歌舞、小品50余个,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榜样评比、移风易俗等活动60余次,使廉政文化建设不仅“入乡随俗”,更发挥了“循循善诱”的功效。在打造亮点发挥社会效应上,围绕松山抗战爱国主义教育、李鑫故居党史革命教育、县检察院和县看守所警示教育等内容重点,着力建设了一批既有特色知名度,又贴近生活接地气的廉政教育基地,既教育干部,也教化群众,既带来了良好的政治效应,也带来良好的社会效应。

抓信访,社情民意有处达

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直面群众的重要窗口,该县纪委高度重视这一前沿阵地,凡群众来信来访,一律细心耐心认真受理,坚持业务范围内的落实有回音,业务范围外的分流有去处,并以首办责任制压实工作职责。近年来,该县逐步建立完善了来访、来信、来电、网站、微信“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渠道。十八大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41件,解决群众诉求11473件,坚持快收快处,群众满意率达99.85%。针对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重要时间节点等适时开通专项举报通道,及时向社会广泛公布,接收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线索。2017年,为切实保障脱贫攻坚相关工作依规依纪、有序进行,该县在县纪委和全县10个乡镇设立专项举报电话11部,挂设受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通告牌127个,确保相关违纪问题线索能够“一站直达”。此外,在开展信访工作时,该县严格要求干部职工秉持“信访工作不仅仅是坐坐办公室,更要把办公室搬到群众身边、田间地头”和“群众少上访,干部必须多下访”的工作理念,到基层去察民情、探究竟、寻真相,既注重坚持群众观点,又注重坚持规矩原则。十八大以来,领导干部共主动下访6000余人次,切实把信访探头延伸到了基层,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

抓惩治,老虎蝇贪同肃除

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秉持“正风反腐抓不好,垮掉的是作风,倒下的是干部,失去的是民心,荼毒的是党的事业”这一理念,不断聚焦监督执纪主责主业,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十八大以来,围绕上级方针政策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重点项目施工建设、重要时间节点纪律作风等,开展监督检查,抓好廉政教育,抓实风险防控,共开展提醒谈话4000余人次,专项纪律检查100余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00个。有效治理“不作为、乱作为”、私设“小金库”“吃空饷”、干部“走读”、兼职取酬以及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殡葬改革等工作中存在的纪律问题,切实保证党员干部干净做事、清白做人,保障全县各项工作依纪依规有序开展。在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党内监督,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同时,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群众关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高度重视正风反腐工作带来的群众感受,切实守好一方净土,对待“烂树”“病树”“歪树”绝不心慈手软,零容忍惩治腐败。十八大以来,共立案141件,查处18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81人。其中,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4件53人。有146名党员领导干部被给予问责处理。其中,诫勉谈话65人次,通报批评82人次,免职、调整岗位2人。五年多来,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66.05万元。对查处的本地纪律审查案件坚持实行通报曝光,使工作不止于“查”和“禁”,更发挥“警”和“治”的作用,治未病促进健康,拍苍蝇成效明显。

抓制度,权力运行被管住

要求全县干部职工深入领会上级制度文件精神,不断加强贯彻落实,始终把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作为第一标准,加强监督检查。针对龙陵实际,在加强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做到制度跟着中央走,制度跟着工作走。坚持把权力管住,把规矩立起,实现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物。十八大以来,龙陵县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问题、干部提拔任用、削减公务开支、规范权力运行等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并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其精神主线贯穿其中。以“五个清单”制度、一把手“五项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等规范权力运行,管住任性权利;以《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及承诺制度》《约谈乡镇及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纪委负责人暂行办法》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醒,及时纠正小过小错;以《廉政审查实施办法(试行)》《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科级干部召回管理办法》等强化干部队伍管理,激发干事动力,全县已有3名科级领导干部因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有苗头性问题被召回管理;制定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党风政风监督员制度》等,加强反腐败工作合力。此外,围绕两《准则》两《条例》以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纪新规,在理解领会和具体要求的制度化建设上做足文章,制定了《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等。同时,继续深入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科学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等制度。十八大以来,“三公”经费零增长,且支出从3979万元下降到2031万元,减少1948万元,同比下降48.96%。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18/0112/154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