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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51+49”股权模式破解民企融资难

保山市“51+49”股权模式破解民企融资难

以小资金撬动大资本 

近年来,为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破解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我市创造性的提出了“51+49”股权结构模式,通过改变民营企业股权结构,将民营企业改造为国有控股企业,从而更有效地获得银行贷款资金支持,破解融资难题。

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19户企业完成工商注册开始运行,3户企业正在洽谈中。主要分为市级产业基金入股型、自筹资金入股型、国有公司入股型、与大企业大集团合作型和土地厂房实物入股型等5种类型,涵盖了我市规模农业、重点产业、工业园区建设等方面。

以农业规模化发展为例,我市相继出台了《保山市农业规模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利用产业发展基金支持规模农业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等文件,建立产业基金支持流转土地上万亩的规模农业企业。通过一系列规范程序,把支持规模农业产业基金和“51+49”股权模式相结合,在全市建立起了12户采用“51+49”股权模式的国有控股企业,其中:隆阳区3个、施甸县1个、腾冲市2个、龙陵县2个、昌宁县3个。截至目前,共计投放产业基金2亿元,从投放到每个企业的产业基金中拿出510万元作为政府股份,分别与企业合作成立了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国有控股公司,政府与企业分别持有51%、49%的股份。这12户企业不仅有上万亩的种植基地,还有褚橙、昌宁红、高黎贡山生态茶等知名品牌和大公司背景,现已成为“51+49”股权模式推广的示范标杆,市场发展前景广阔,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作用已初步显现,融资优势初见成效。

在推进规模化农业融资流程方面,我市相继出台了《保山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保山市产业基金支持重点产业项目(股权投资)实施细则(试行)》《保山市“51+49”股权模式和“10+3”融资模式工作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对产业基金投放企业的选择、“51+49”股权模式的推广等条件和程序进行了明确,建立了“市财政牵头组织——企业申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荐——市、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评审——第三方机构评估——市人民政府审定”的投放程序。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做到了体系完备、程序规范、监管有力,确保在扶持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51+49”模式的提出,“股权+债权”,解决了高杠杆的问题,股权的进入,降低了企业高杆杠,解决了市场老大难问题,进而化解了融资难、融资贵,符合市场期盼。“51+49”模式让普通的民营企业带上国字头招牌,更有利于企业向银行融资。作为政府导向的产业基金进入某个行业、企业,不仅为投资人增强了信心,也引导民间资本、银行资金给予企业支持,实现了金融效应最大化,即以小资金撬动大资本的杠杆效应。通过搭建融资平台、申报产业基金、实施助保贷、设置订单式产业基金、探索PPP模式等方式不断改变工业园区单纯以土地作抵押的融资模式,扩宽了融资渠道,逐渐建立起了“多层次、社会化、市场化”的投入机制,提升了园区服务市场、服务金融的能力,园区融资能力显著提升。

通过“51+49”模式的运用和对其他融资方式的探索,既为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问题,同时也增强了企业的市场活力,切实帮助入园企业解决了融资关键性问题,增强了企业信心与活力,确保了企业“进得来、留得住、长得快、走得稳”。随着我市“51+49”股权模式推广走向深入,新成立的国有控股公司走上正常经营轨道后,“51+49”模式在融资方面发挥的效益将越来越明显,激发实体经济活力,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18/0111/154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