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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我市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视察昌宁县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10月12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保山市选举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深入昌宁县,就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视察并召开情况汇报暨意见反馈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静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玉昌、秘书长付永明等一同视察。

省人大代表分别到温泉镇光山村大团山高标准茶园示范基地、昌宁红茶业集团、昌宁水环境生态治理示范园、天堂山及沿江高山湿地进行了实地视察。

通过视察,代表们认为这几年来,昌宁在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中,思路清、措施强、方向明,围绕“让山更绿、让水更清、让田更美、让园更靓、让家更宜居”的目标,高度重视、高位推进,整个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形成了生态环境好、城市风貌好、田园风光好、群众意识好的山水田园城市。

在情况汇报暨意见反馈会上,张静指出,昌宁县近年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的成绩,不仅是昌宁政府精心谋划打造的结果,也是昌宁生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结果。今年10月1日《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昌宁进一步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建设好、保护好田园城市提供了法律保障。昌宁县要抓住这个契机,尽快制定好《条例》的实施细则和办法,让《条例》实施具有操作性。

张静要求,昌宁县政府要认真吸收采纳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融入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在抓好生态环境治理上,要积极争取国家对生态建设项目的支持,增加生态环保投入,重视农村面源污染和热区河谷地带水系、生态环境保护及河流污染治理。在抓好生态产业发展上,要坚持走生态产业发展道路,全力做好绿色有机生态品牌建设。在抓好生态文明宣传和包装上,要依靠生态品牌打造全域旅游,实现产业与旅游的融合发展,让昌宁城市更美、生态更好、人民得到实惠。

昌宁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会结合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全力构建生态文明产业支撑体系、生态文明环境安全体系、生态文明保障体系,实现生态环境资源的持续利用与县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杨 桦)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17/1017/132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