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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被列为全国第三批“城市双修”试点城市

7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将保定等38个城市列为第三批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的通知》,保山中心城市被列为全国第三批、省内第一批 “城市双修”试点城市,省内同期被列为全国试点城市的还有昆明市、玉溪市、大理市。此次专家评审遴选突出把握了“城市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实施方案完善、工程项目具体”三条原则,以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双修”工作,将保山中心城市“双修”试点城市申报、规划编制与报批、项目建设实施纳为全市五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已启动“城市双修”规划编制及绿地系统、海绵城市、“三个万亩”生态廊道恢复工程等相关专项规划编制,经省级审查并得到省厅和评审专家的一致好评。

在下阶段工作中,围绕“城市双修”工作目标,结合住建部明确的“修复城市生态,修补城市功能”所确定的六方面试点工作任务,按照规划引领城市建设发展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落实“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内容,分阶段按时序完成相关项目建设,提高城市的生态宜居性和可持续性,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城市内涵集约发展方式的转变,建成滇西边境中心城市和生态田园最美城市。(王新华)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cn/2017/0719/10386.shtml